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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舉辦第三個安全教育周預防違法專題講座
發(fā)布時間:2010-03-31 //echo 張仁美;?> 來源:學生科、團委點擊:
為更好地增強廣大學生的法制觀念與安全知識,進一步促進廣大學生遵紀守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,大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,3月31日下午,在第15個“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”、第3個“福建省學校安全教育周”來臨之際,我校特邀倉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兼副檢察長林祥輝、倉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監(jiān)所科副科長鄭君麟、倉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技術(shù)干部黎艇蒞臨我校宣講法制。林祥輝副檢察長、鄭君麟副科長在禮堂為我校學生作預防違法專題講座。講座分設08、09級兩場,全校學生及班主任近2000人分別參加,我校劉蘇軍副校長應邀在主席臺上就座。講座由學生科容月玲科長主持。
講座首先由倉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兼副檢察長林祥輝開始,他先從2004年4月云南大學學生馬加爵殺人事件說起,希望同學們遵紀守法,做合格的公民。
隨后,倉山區(qū)人民檢察院監(jiān)所科副科長鄭君麟作了長達一個半小時的報告。他結(jié)合實際,以案釋法。他向同學們講述自己親手經(jīng)辦的典型案例,列舉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犯罪事件,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發(fā)生在我們身邊的因不懂法、一時沖動而導致的慘痛悲劇,如倉山區(qū)一位未滿16周歲的女生遭到暴力侮辱而遇害的事件,沙縣一位15歲男孩為尋救刺激搶出租車司機,2007年農(nóng)林大學附中初三的同學搶劫是為了讓別人稱他老大等等故事,警告同學們“不以善小而不為,不以惡小而為之”。并向同學們詳細解釋了行為犯、結(jié)果犯、危險犯等法律專業(yè)術(shù)語。
最后鄭君麟副科長建議同學做好防范:1、珍惜學習機會,遵守校規(guī)校紀;2、提高甄別能力,自覺抵制誘惑;3、謹慎交友;4、不要盲目攀比,不要炫富;5、增強防范意識,不做違法之事,也要注意不做犯罪侵害的對象;6、掌握安全自救的本領。
通過這次講座,給同學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課,使廣大同學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,掌握了如何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,如何用法律來保護自身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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